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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首席專家、總工陳穎介紹,國家質檢總局進口食品的不合格原因有20類,其中微生物污染、品質不合格、食品添加劑不合格和標簽不合格,約占不合格食品總批次的3/4。
識別進口食品真偽,“中文標簽”是利器。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和我國 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 有關規定,進口食品必須貼有中文標簽才能上架銷售,同時必須隨商品攜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書。一些包裝上全是外國字,沒有任何標簽、標識、只能靠外觀進行辨別的進口貨,故不建議選購,因為可能是假貨,另一種可能就是這些食品不是通過正規渠道進入國內的,質量不能保證。
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、中文說明書,并注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。此外,每個獨立包裝的進口食品袋背面都會有“兩個表”,一個是配料表,含量最大的原料應當排在第一位,最少的原料排在最后一位;另一個是營養成分表,能量、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鈉這5項為強制標識的基本營養數據。